个人基本资料
原件 个人资料表 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 原件 护照 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原件 相片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任何底色两寸(3.5cm×4.5cm)相片 复印件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 中方单位资料 原件 单位证明信 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请参考虎翼模板) 复印件 单位资质证明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外方邀请资料
复印件 外方邀请函 普通商务的邀请函,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回国保证; 4、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 复印件 邀请人身份证明 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复印件 邀请公司商业注册证明 邀请公司的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备注: 1.邀请方需要将邀请资料传真至黎巴嫩共和国大使馆签证部 FAX +(86)010-65322770
2.护照上有以色列签证页的,办理不了黎巴嫩商务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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