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资格:
持有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厦门、天津、重庆、南京、济南、西安、福州、杭州、成都、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和泉州等户口的居民,(其中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重庆这六个城市的暂住人员也可以办理,前提是要居住证正扫描件)。
申请所需资料: (由于入台证是在台湾办理,所有资料只要扫描件——必须用原件扫描,用复印件扫描的不行,台湾只接受JPG格式)
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签(G签)的扫描件.
二、个人基本资料 (以下所有资料只要扫描件) 1、相片 2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半年近照,要求露耳)规格:尺寸要求长4.5公分,宽3.5公分,人像自头顶至下颚的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及不得超过3.6公分。电子版或扫描件。 2、身份证 正反面扫描。 3、户口本 全家人扫描。 4、申请表格 请用正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此信息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 个人旅游申请书、个人旅游行程表、大陆紧急联络人资料表、大陆地区随同亲属名册共四份简单表格。 5、紧急联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全本复印件,若户口上不能证明紧急联系人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请提供派出所证明或亲属公证书。首选直系亲属,如果直系亲属全家都去的话,也可以选择血缘最近的旁系亲属。 三、个人资产证明(3选1,年满20周岁以上必须提供财力证明)
1、提前30天前在银行开具的至少5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证明。存款证明必须注明已冻结,冻结期3个月以上。 2、公司开具年收入证明,年薪13万元人民币以上,抬头纸打印盖公章。 3、提供申请人所持有大陆银行信用卡金卡、白金卡、无限卡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借记卡/理财卡不适用】(卡上显示:GOLD 、PLATINUM、Infinite等标志。
四、特殊人群 年满18岁的在校学生: 1、不用提供财力证明,仅需提供目前就读学校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2、需要父母提供同意书。
18岁以下儿童: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申请台湾个人游,须由直系亲属陪同前往。 与父母通行的,如户口簿能体现与同行的父母亲关系的,只需提供整本户口簿复印件;如户口簿不能体现与同行的父母亲关系的,则需提供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由于入台证是在台湾办理,所有资料只要扫描件——必须用原件扫描,用复印件扫描的不行,台湾只接受JPG格式) 新开放13个城市为第三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等6个城市将于2013年6月28日正式启动;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和泉州等7个城市将于2013年8月28日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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